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移动固话:18637658351
移动固话:18737693532
公司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26楼

招投标小知识 │ 评标中评标委员会是否可以接受投标人主动进行的澄清?

发布时间:2022-03-16 09:20:02 来源: 阅读次数: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是否可以接受投标人主动进行的澄清?
 
解析
不可以。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CopyRight © 2016 河南明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豫ICP备2023016121号-1
技术支持:联创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