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移动固话:18637658351
移动固话:18737693532
公司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26楼

招投标小知识 │ 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属于串通投标?

发布时间:2021-12-02 08:59:38 来源: 阅读次数:

    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属于串通投标?
 
解析
属于串通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情形均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此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一)以行贿谋取中标;(二)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三)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四)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CopyRight © 2016 河南明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豫ICP备2023016121号-1
技术支持:联创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