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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4月19日-4月25日)

发布时间:2021-04-27 15:25:01 来源: 阅读次数:


01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社会领域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4月23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领域相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十四五”时期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管理工作,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支撑作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六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02

住建部将启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

 

4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启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精神,要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以信息化手段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大力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住建部组织开发了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定于近期上线启用。自2021年4月15日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有关部门可登录平台,熟悉系统环境,试用系统功能;自2021年5月15日起,正式启用平台。平台集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数据中心、工作门户以及公共服务门户,供各地免费使用。
(来源:住建部)

 

03

河北:在招投标领域开展“评定分离”试点工作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着力在招投标领域开展“评定分离”试点工作:1、工作目标: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按照权责统一原则,招标人通过合理应用“评定分离”的评标定标办法,充分行使定标权,择优选定中标人。2、推行范围: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施“评定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采购招标,鼓励各地根据情况实施“评定分离”。3、分3个阶段实施:启动部署阶段(2021年4月-5月) 、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6月-9月) 、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10月底前)。
(来源:河北省住建厅
 

04

福建:7家企业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福建联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为2021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8日。
(来源:福建省住建厅)

05

贵州:取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关于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推进专业作业队伍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取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实行专业作业企业备案管理制度。
通知指出,在贵州本省行政区内从事建筑劳务作业的企业不需要提供施工劳务资质;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活动中,不再将劳务作业企业是否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列为检查内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企业资质标准出台前,贵州省保留已经取得的施工劳务企业的资质继续有效,劳务企业出省承接业务,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要提供资质的,企业可依法向注册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许可部门)提出申请,按原方式办理资质。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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