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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小知识 │ 进口产品授权书可以作为招采项目的资格项吗?

发布时间:2019-10-15 15:41:59 来源: 阅读次数:



 



Q:

投标人持有进口产品厂商的授权书,可以作为招采项目的资格项吗?

 
A:

可以。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从上述条文中可以得出,进口货物生产厂家的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是可以作为采购项目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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