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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扫描|河南:发布省管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新规

发布时间:2025-03-14 09:18:29 来源: 阅读次数: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省管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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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共八章四十条,包括总则、责任体系、分类采购管理、信息发布、过程管控、服务平台管理、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附则等内容,是继2022年5月山东省国资委率先发布《山东省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之后,又一个省级国资监管部门发出的省属企业阳光采购规范性文件。重点内容如下:

健全采购管理

 

 

一是首次明确非招标采购方式,规定非依法必招项目除自愿采取招标方式外,应当选择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4种方式之一实施。二是强化采购寻源和供应商管理,推进省管企业广泛开展寻源比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做好动态管理和评价工作,强化省管企业间供应商信息和考核结果的公开、共享和规范应用。三是健全专家评审制度,充分考虑企业采购的特殊性,将组建专家评审小组的权力赋予省管企业,强调专家来源多元化和专家资源共享。同时,引导省管企业大力推广集中采购、电子商城,支持科技创新产品。

加强国资监管

 

 

一是提升采购数智化水平,指导建设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为省管企业信息公开和线上全流程采购提供高效稳定的信息系统、场所设施和远程操控等服务。二是推动采购活动公开透明,要求省管企业10万元以上采购活动统一对外公告采购信息,引导省管企业5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进入电子平台全流程交易。三是健全完善采购流程机制,严格要求省管企业按照程序并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文件、发出采购公告或邀请书、发送采购文件、组织采购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四是实现穿透式国资监督,省管企业自建平台与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对接,未自建平台的省管企业通过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实现采购信息统一发布和线上全流程交易,将省管企业采购信息、采购过程监测统一集聚到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实现采购交易信息公开、价格可比、过程监测,对省管企业采购业务开展全方位、可时性、立体式综合监督。

积极引导推动

 

 

一是推行集中采购,大力推广标准化设计、标准化选型,整合同类型需求,增强议价和协调能力、提高整体效益。对于相似度高、采购量大的产品品类,在不违背反垄断市场竞争规则前提下,支持省管企业开展联合采购。二是推广电子商城,鼓励省管企业自建电子商城并将标准工业品、低值易耗品、通用服务项目等通过企业电子商城采购,同时不断优化业务流程与交易管控,择优选取所需商品。三是支持科技创新,鼓励省管企业先试先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在兼顾企业经济性情况下,可采用谈判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采购活动时,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内容来源:工信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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