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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比例低于30%!乡村“空心化”困境如何化解?

发布时间:2023-09-21 08:31:03 来源: 阅读次数:

乡村人才振兴面临哪些难题与困境?
 

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63.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占36.11%,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个百分点。同时,流向城镇的流动人口比重仍在提高。2020年流向城镇的流动人口为3.31亿人,比2010年提高了3.85个百分点,其中从乡村流向城镇的人口为2.49亿人,较2010年增加1.06亿人。这些均表明,在城镇化水平提高的同时,乡村“空心化”问题日益严峻。

 

尤其需要高度重视两个现象:一方面,15岁—39岁的年轻人常住在乡村的比例低于30%,乡村人才尤其是青年人才的匮乏已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老龄化水平的城乡差异较为明显,乡村60岁、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比城镇分别高出7.99、6.61个百分点。这除了受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影响外,还与城乡人口的单向流动密切相关。除此之外,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第一代农民工正在老去。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农民工平均年龄逐年提高,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39.7岁、40.2岁、40.8岁、41.4岁、41.7岁;在年龄结构上,50岁以上农民工的比重也在不断攀升,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占比分别为21.3%、22.4%、24.6%、26.4%、27.3%,超龄/高龄/大龄农民工问题逐渐凸显。

 

基于实地调研与综合研判,当前乡村人才振兴主要面临以下突出难题与困境:

 

其一,本土人才倾向于长期在外地从事非农就业并定居,回乡返乡意愿不强,而留守乡村的本土人才数量短缺、结构失衡、素质和层次都不高,加上部分地区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和保障措施不健全,导致本土人才难以满足与匹配乡村振兴的实践要求。本土人才出生并成长于乡村,对乡村社会比较熟悉并积累了较深厚的感情,具有强烈的建设和发展家乡的愿望,拥有较高的文化程度、掌握较多的科技知识且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创新发展和乡村治理能力,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具体而言,乡村本土人才一般有两种类别:一是一直在乡村居住和生活,从事农业生产或就地就近兼业,经济社会关系网络主要在乡村,具有较高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威望,可以形象地称为“不离土不离乡”“离土不离乡”群体;二是在乡村有较长时间的成长和生活经历,后来进城工作、生活并拥有较高学历和较强技能,可以形象地称为“既离土又离乡”群体。第一类本土人才主要是留守农民中的中青年农民,一些乡村地区呈现出青黄不接、难以为继的窘态,与乡村社会的资源禀赋、发展态势和农民群众的期待之间的错位、疏离日益加剧。第二类本土人才主要包括大学生、新生代农民工、离退休干部、乡村教师和医生等,部分人才回乡返乡意愿不高、力量不强、队伍不稳、能力不足,或呈现“被迫式”“倒逼式”特征以及动力不足、不可持续的状态,部分人才则与乡村社会的联结并不紧密甚至外在于乡村社会,较多地从外围为乡村发展、建设和治理提供支持和帮助,与乡村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仍然任重道远。

 

其二,外来人才要么考虑到城镇与乡村在发展资源、公共服务、生活条件等方面存在差距,导致乡村对其吸引力不足而不愿意入乡,出现“引不来”或“下不来”的境况;要么基于产业链建设、市场网络拓展、利益考量、理想情怀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考虑,运用自身在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等方面的优势,选择入乡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专业技术服务或加入乡村治理队伍,不过由于自身的综合考量以及内外部的相关机制、措施和条件不健全不匹配,导致“下得来”“引进来”却因“干不好”“用不好”而“留不住”。

 

在现实层面,以下几种群体面临的情况主要有:一是知识分子、工商企业界人士、退役军人等新乡贤,由于部分乡村在交通、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方面的设施、资源和条件难以满足这类群体在乡村的生活需求,延缓或中断了其入乡进程。二是“城归”群体,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曾表示,中国的人口红利并不是消失了而是将发生转型,这就是“城归”群体催生的新的人口红利。这是一种趋势和走向,不过在由城入乡、从城返乡的过程中也会面临诸多不适或挑战,如返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会面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创新创业政策不够完善、干部群众观念滞后及能力不足等困境,选聘到乡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与“三农”工作的综合性、复杂性、变动性等难以实现有机对接,或者部分大学生村官仅仅将其作为过渡性工作和实现身份转换的“跳板”,导致其在乡村基层“干不下来”和“融不进去”。三是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其驻村帮扶工作的制度化和体系化存在一定问题,导致引导带动作用发挥不够,主要表现为工作队建设缺乏整体谋划、工作队职责目标模糊、角色定位不清晰、乡村振兴参与度不足等。

 

其三,乡村发展与治理中的村两委带头人和致富带头人“两个带头人”工程在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得到了较好的延续与拓展,然而其培育、转化与提升存在不均衡和不顺畅问题。优秀个人、先进事迹等典型示范往往具有独特而关键的引领带动作用,对具体实践工作的推进尤其是应对“最后一公里”难题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工具和手段。村两委带头人和致富带头人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和“领头雁”,也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动力和活力的关键力量甚至中坚力量,这两类人才在脱贫攻坚时期的重要作用得到了较充分的彰显和检验。

 

从全国范围来看,不少地方都在实施村两委带头人和致富带头人“两个带头人”培育工程,并着力推动两者的相互转化,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不均衡,主要是不同地区和村庄之间存在着实施广度、进度和力度等不均衡的情形,一般较明显地存在于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地区与非试点示范地区,在区域内部则主要体现在“重点村”与“边缘村”“落后村”之间,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外部推动和支持以及乡村社会和农民群众的能动性和主动性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二是不顺畅,主要是由于“两个带头人”群体难以有效兼顾“乐业”与“安居”,留乡返乡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不够,导致其难以扎根于乡村社会并成长为乡村振兴的中流砥柱,抑或是由于政策落实过程中部门政策的协调不到位、匹配度不够以至于出现“最后一公里”梗阻现象,导致“两个带头人”群体之间的衔接和转化机制不够顺畅。

 

实现乡村人才振兴有哪些办法?

 

当前,对于乡村人才振兴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即“外部输入说”和“内部成长说”。“外部输入说”认为,留守乡村的本土农民思想保守、素质不高,接受新生事物慢且创新意识弱,应当吸引与动员大学生、城市专业型人才等外部人才返乡创业、回流发展,由外而内将其培养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力量,引领乡村发展、建设和治理进程。“内部成长说”则与此相反,主张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激活并依托乡村内部而非外来力量和要素,尤其是自愿留在乡村社会的中坚力量及其所蕴含的内生性发展动力和能力,应着力留住并培育乡村本土人才。显然,“外部输入说”难以解决外部人才对农村认同度不高、对乡村归属感不强的问题,而“内部成长说”因忽视城镇化和市场化的发展、轻视了“三农”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而无法将农民能力提升到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高度。

 

事实上,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既能让来自城镇的发展资源和要素有序有效流向乡村,也要为农民赋能并让其能够真正受益于市场化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为此,应将这两种思路融合在一起,提出“外源内生”的乡村人才振兴路径。这一路径实际上是在规避外部人才输入、内部人才挖掘单一路径效度不高或失效的情况,将乡村内部与外部的资源禀赋、知识体系实现有效的对接、转化、融合、贯通,通过汇聚、激活和培育乡村人力资源,构建与形成人才助推乡村振兴的良性机制和良好格局。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指出:“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鉴于当前乡村人才振兴的内外环境条件,“外源内生”乡村人才振兴路径主要包括两个层面:

 

第一,以农民主体性为依托的内生机制。在乡村振兴的全过程、全环节、全流程、全领域中,要始终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主体性的核心是对人的要素及其历史地位和现实角色的高度重视,即将农民看作乡村发展、建设和治理过程中具有自主性、能动性的行动主体。这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机制:

 

一是主体意识强化机制。通过搭建有效的教育培训和宣讲交流平台,创新载体、内容和形式,提升教育培训效果和宣讲交流成效,不断强化农民的主体意识,为农民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实践奠定思想与认识基础。在操作层面,可以借鉴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的有效机制,如农民夜校、农民讲习所等,激发农民参与和支持乡村振兴的主动性与能动性。

 

二是主体民主参与机制。积极探索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民主参与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村民自治和基层治理机制,针对青年人才善于运用短视频和直播平台的特点,建立和完善更便捷和有效的社会参与机制和利益吸纳机制,切实将其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纳入到乡村振兴建设方案中,进而及时落实到乡村振兴建设实践中。只有建立健全有效的民主参与机制,被激发起来的农民主体意识才能够得到强化,乡村人力资源的“势能”才会不断转化成为乡村振兴实践的“动能”,本土人才才会不断地在乡村振兴的民主参与中涌现出来。

 

三是主体能力提升机制。能力建设是乡村人才振兴中的关键一环。鉴于本土人才在乡村发展、建设和治理中能力方面的短板和不足,相关部门应把培育乡土人才作为重要任务,与相关行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农民合作社密切合作,从意识、理念、知识、技术、管理等多个维度切入,形成本土人才培育的有效机制,探寻因地制宜的方案和路径,有计划、多形式地培育大量高素质、高技能的本土人才,为乡村振兴提供可持续的内生动力。

 

第二,以城乡融合发展为载体的外源机制。在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下,乡村人才振兴的关键在于构建一套城乡人口、土地、资本、技术、资源等各种要素有效联结和良性互动的体制机制,着力推动城市优质要素尤其是人才资源持续进入乡村,并与乡村的劳动力、土地、生态资源等有机融合形成乡村振兴的资源禀赋优势,确保与增进农民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并受益于乡村发展建设红利。这主要有三个层面的机制保障:

 

其一,价值观念融合机制。要进一步打破城市化作为推动现代化的唯一选择的社会认知,进一步树立乡村作为一种文明形态将与城市在融合互补的关系中共同迈向现代化的愿景,强化乡村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中的独特价值和功能,以乡愁及其文化样态和精神慰藉为载体重塑乡村的价值体系和认知观念,为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奠定思想认识基础。

 

其二,人才制度融合机制。要进一步突破城乡融合发展的机制障碍,为人才要素在城乡社会之间的流动疏通渠道。可以优先从人才群体入手,持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消除二元社会保障体系对人才的束缚,并进一步实现城乡之间在人才职称评定体系、人才评价评估体系上的融合。

 

其三,素质能力融合机制。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县城为关键载体,完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构建政府、企业、院校和涉农人才的深度融合机制,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乡村人才培养体系。

 

如何通过“外源内生”实现乡村人才振兴?

 

第一,激活留守农民的发展动能。以适度农业规模经营为主体、主要经济收入和社会关系在村庄且收入水平不低于外出务工又可以保持家庭生活完整的留守农民,是一支重要的本土人才队伍。针对这类人群,可以将其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范围,着力开展技能培训,充分挖掘与有效利用本地较丰富的资源、环境和条件,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激发其自主创业和自我发展动力,将其培养成为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

 

第二,开创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发展的良好局面。《“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培育100万名农村创业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1500万人。农业农村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4月底,全国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超过1100多万。截至2022年6月底,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达到90.7%。经综合测算,一个返乡创业项目平均可以吸纳6到7个农民稳定就业,17个农民灵活就业。针对人才资源薄弱的乡村,在促进本土人才“回流”的基础上加强外部人才的引入。运用乡村的社会关系网络和人情网络开展精神动员,充分发挥“亲情、乡情、友情”的情感纽带作用和“血缘、地缘、业缘”的社会联结功能,动员有乡土情怀、创业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大学生、外来人才参与乡村振兴。同时,加大力度挖掘和使用“候鸟型”人才。完善“候鸟”党支部、“候鸟”基地、“候鸟”人才工作站等平台建设,提高“候鸟”人才的组织化程度与归属感;推动“候鸟”人才与本地人才之间的深度交流,助力本地人才成长;发挥“候鸟”人才在引进产业、资金、技术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共享发展。此外,还要完善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机制。引入专业化人才参与乡村建设,促进乡村发展规范化,并借助第三方机构的“造血式”培训指导,培育一批农村职业经理人等基层人才,为乡村振兴奠定多元化的人才基础。

 

第三,激发驻村工作队参与乡村振兴的活力。随着乡村振兴工作队逐渐实现全覆盖,旧有的驻村工作队建设思路与管理规范难以适应新阶段工作需要的问题也逐渐暴露。为此,需要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整体谋划,明晰驻村工作队的角色定位,并积极探索创新驻村工作队的选派、管理等机制。例如,明确驻村工作队常态化的工作范围,根据村情制定驻村工作队的任务清单,人员选派时充分考虑驻村干部的专长与村庄的薄弱环节之间的适应性等,以此促使驻村工作队的工作目标更具针对性、工作能力更为匹配、工作流程更加清晰、工作效率更有保障、工作价值更能凸显,从而在真正意义上构建一支有方向、有能力、有干劲的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

 

第四,强化村两委带头人和致富带头人的引领带动作用。发挥村级党组织的先进性和引领性作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其是将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与培育壮大致富带头人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党建引领下“群众跟着带头人走、带头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的发展格局,这充分发挥了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具体而言,可以进一步探索村级党组织书记职业化管理模式,实现以点带面、提质增效,强化后续配套政策和机制创新,提升这一新型乡村治理人才培育模式的治理效能,打造乡村振兴“红色引擎”,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书记的“领头羊”作用。

 

第五,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协同发展能力。针对“空心化”问题比较严重的村庄中缺乏个体经营能力的农民以及困难群体,可以运用数字技术和信息化平台,对其进行组织化带动,提升农民内在的组织能力,将组织化的农民转化成为能够实现互帮互助、丰富闲暇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完善乡村治理的主体。同时,构建农民群众之间及其与适度引入的外部主体之间的合作化机制,如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各类农村协会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联结与融合乡村内外各种资源和优势,使创业的规模和质量获得扩展和提升,形成乡村振兴更为广泛的协同力量。

 

第六,为人才返乡入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着力提升医疗、教育、文化等的供给水平和质量,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吸引人才回流。进一步细化对外部人才的支持政策,尤其是在就业岗位设置、行业人员准入等方面出台精细化举措,有针对性地给予贷款、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人才待遇和福利配套保障。成立专门人才管理机构,加强对人才的理论知识培养和技能培训,优化相应的管理服务方式,让人才与乡村深度融合,真正做到重视人才并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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