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政 | 降低工程建设招投标担保成本打出实招
发布时间:2023-06-21 10:51:56 来源: 阅读次数:
6月6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降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成本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23〕400号),从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全面推广保函(保险)服务、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加强统筹协同推进等方面打出实招。重要条款整理如下:
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
阶段性降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对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阶段性降低投标保证金,降幅不低于40%。
勘察设计招标
投标保证金降幅不低于40%,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六万元人民币。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投标保证金降幅不低于40%,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
其他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投标保证金降幅不低于40%,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四十八万元人民币。
探索取消部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鼓励试行免缴投标保证金。其中,采用招标方式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不含)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上述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项目招标文件中载明不收取相关保证金情况。
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差异化投标保证金优惠举措
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以外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鼓励实行差异化投标保证金缴纳举措,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保证金的比例或额度等具体支持措施。
01
鼓励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参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要求,对投标人分类免收投标保证金或降低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或额度。
02
鼓励其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或降低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或额度。